今年,鹤岗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的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酿成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指标,对教育系统的各种考核、评估、评优和示范校的评定,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同时,针对鹤岗市中小学安全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和整改不到位问题,今年市教育局将集中组织两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还要不定期的抽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好整改的责任人、措施、经费和时间,尽快进行整改,并进行通报。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送子车”、网络安全、学生宿舍及食堂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严密防控,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形式,强化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2000人以上的学校要成立专门安全机构,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要配备专职保卫干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配备专职保安。要抓好综合治理,积极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逐步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建设的网络。 鹤岗教育局网来源:HR01.COM